并行党委一/二/三/四层廉政谈话工作方案
一、谈话目标任务
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纠正党员干部队伍中可能存在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谈话任务目标:局机关党委各支部书记、副书记(不占编委员),局机关党委所在支部党员、股室负责人,局属各单位党委、党总支书记、副书记(不占编委员)、纪委书记(纪检委员)以及根据工作需要纳入谈话范围的其他人员。
二、谈话对象范围
本次谈话对象范围:
(一)局机关党委各支部书记、副书记(不占编委员);
(二)局机关党委所在支部党员、股室负责人、股室其他按期退休(职)人员;
(三)局属各单位党委、党总支书记、副书记(不占编委员)、纪委书记(纪检委员);
(四)根据工作需要,经局党组同意纳入谈话范围的其他人员。

三、谈话内容重点
重点围绕但不限制以下内容进行谈话:
(一)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;
(二)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情况,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;
(三)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、组织生活制度、选人用人情况;
(四)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;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;弄虚作假、欺上瞒下;不担当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;违反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,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;
(五)配偶、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存在以权谋私、贪污受贿等侵害公共和职务权益行为;违规 收送礼品礼金、违规兼职取酬、违规经商办企业等;出入私人会所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;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;
(六)工作作风、担当作为,是否存在工作失职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问题;优化营商环境、服务群众、民生保障等方面不担当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问题;
(七)个人重大事项报告、“三单一书”报告、
